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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发注册2023-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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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国产碳纤维更具竞争力******

  让国产碳纤维更具竞争力(新知)

  【现象】每束碳纤维都有4.8万根纤维,每根纤维直径只有头发丝直径的1/7到1/8,且纤维含碳量达到95%,强度是钢的7—9倍……前不久,我国首个万吨级48K大丝束碳纤维工程生产线在上海石化碳纤维产业基地投料开车,生产出性能媲美国外同级别的合格产品。这意味着,我国在大丝束碳纤维生产和装备国产化方面,实现了重要突破。

  【点评】

  一束束白色原丝经过高温碳化,便可缠绕成一轴轴高性能黑色碳纤维。别看每根单丝身量纤纤,却强度高、抗摩擦、耐腐蚀,被称为“材料黑金”,可广泛应用于航空航天、能源装备、交通运输、体育休闲等领域。它能让矗立于戈壁的风电叶片更轻巧,让疾驰于街巷的新能源汽车变得轻量化,让远在九霄云外的运载火箭更节省燃料,也能让鱼竿、球拍的耐久度大幅提升……实际上,碳纤维已深入千行百业,走进了千家万户。

  按丝束规格的不同,有小丝束碳纤维和大丝束碳纤维之分。在业内,通常将每束碳纤维根数大于4.8万根的称为大丝束碳纤维。小丝束性能优异,但成本较高,大丝束在保持碳纤维优良性能的前提下,能大幅降低成本,从而为市场应用打开更大空间。

  近年来,随着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壮大,碳纤维的市场应用也在不断拓展。数据显示,近10年来我国碳纤维需求加速增长。2021年需求量达到6.2万吨,同比增长27.7%。除了航空航天对碳纤维的需求保持增长,以风电叶片为主的新能源市场正成为拉动碳纤维产业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碳纤维产业跨入以工业应用为主的新阶段。同时,我国商用航空、无人机等领域装备持续升级迭代,在可预见的未来,碳纤维需求仍将保持快速增长态势。

  在不断扩大的市场需求牵引下,我国碳纤维行业加快向更成体系、更高性能、更低成本的方向迈进。山西钢科已形成覆盖国内高性能碳纤维领域主要品种的生产能力,中复神鹰推出年产3万吨高性能碳纤维建设项目……一段时间以来,在政策加力和企业努力下,我国不断取得碳纤维制备和应用关键技术的新突破,相关产能持续跃升,自给率不断提高。国产碳纤维的市场份额从2019年的31.7%攀升至2021年的46.9%。也应看到,国产碳纤维的性能与质量稳定性尚有不小提升空间,短期内碳纤维核心装备仍需依赖进口。在关键核心技术上打造创新矩阵,加快形成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运行产能,是我国碳纤维产业面临的现实挑战,也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长远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融合集群发展,构建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绿色环保等一批新的增长引擎。”这为我国碳纤维产业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我国门类齐全、独立完整的工业体系和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为碳纤维市场应用创造了丰富场景;规模庞大的研发队伍和持续涌现的创新型市场主体,为碳纤维技术创新提供了有力支撑。保持自主创新的战略定力,持续锻长板、补短板,定能更好激发新材料产业发展动能,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汩汩活力。(人民日报 韩鑫)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系列解读⑤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 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作者:林青宁、毛世平、王晓君,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发展研究所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强调“要抓住耕地和种子两个要害”“把种业振兴行动切实抓出成效,把当家品种牢牢攥在自己手里”。作物育种和种子产业发展对于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农业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科技创新是突破前沿育种关键技术,培育战略性新品种的源头,对我国种业发展至关重要。当前,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育种模式已是种业创新大势所趋,然而我国种业企业科研创新能力相对较弱,严重制约了我国种业创新链的延长。亟须强化种业企业创新能力,切实推进种业振兴行动。

  近年来,我国种业企业在技术创新方面取得了一定进步,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生物育种企业创新平台建设已较为完善。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普遍拥有国家级、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博士后工作站等具有行业影响力的技术创新平台,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和创新能力。且隆平高科等种业企业已具备了较完善的国外研发体系布局。二是典型生物育种企业科企合作模式初步形成。当前国内典型种业企业不仅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了产学研合作关系,还与各类学会建立了长期深入的合作。且首农集团等企业与国外机构在生物技术育种等方面建立了稳定的合作关系。三是典型种业企业创新产出逐渐丰富,在市场准入(审定、登记)品种、发明专利、科技进步奖等方面取得明显进步。“十三五”以来,隆平高科、登海种业等种业企业不断培育出双抗绿色高产的动植物品种。

  当然,在成绩的背后,我国种业企业创新发展仍面临诸多难题:一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完善。种业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制度、认知和执行层面的问题,导致品种侵权行为仍较为普遍。二是种业品种同质化严重。新《种子法》实施以来,市场新品种“井喷”,但突破性品种缺乏,种子供给低价竞争,影响企业研发投入。三是种业项目偏离产业化应用。当前项目申报管理基本由科研人员出题并答题,产业需求导向不足。企业在科技论文等方面的劣势,影响了项目申报的成功率。四是科企合作形胜于质。目前科企合作多是联合申请项目,一旦项目结束合作关系就解体,两者为松散型合作。人才合作也多局限在简单的技术指导层面。五是科研院所与企业存在“同质竞争”。目前科研院所种业创新也偏向于生物育种,打破了原有科研院所基础研究、企业应用研究的平衡,挤压了种业企业的利润空间。

  针对当前制约种业企业创新发展的系列问题,必须进一步优环境、活机制,提高种业企业创新动力与效能。

  一是构建知识产权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参与分配的利益机制,建立原始品种权人和实质性派生品种权人的利益分享机制。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平台建设,推动知识产权社会共治,打通知识产权保护通道,培育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环境。

  二是优化品种审定制度,推动品种由“多乱杂”向“多专优”转变。完善现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提高审定门槛,适当提高现行审定指标标准,减少品种数量,提高品种质量,使真正有实力品种脱颖而出,提高企业创新的内在动力。加快建立分作物分子指纹库,严格和规范品种审定和登记“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通过技术手段把牢品种准入关。强化品种标准样品管理,开展品种符合性验证试验,为强化品种事中事后监管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加强种业科技项目产业化属性,增加种业企业经费支持。增加种业专项科技创新项目数量,增加种业企业获取科研经费支持的渠道,保障有实力的种业企业能够获得相应的科研项目以及研发经费支持。对种业企业融资方面给予支持,对产业化发展企业实施低息支持,尤其企业用于科技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方面的投资可给予无息支持。

  四是引导科企合作深度融合,促进联盟运行由虚转实。创新项目形成机制,由企业根据产业需求提出技术难题,政府组织监督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项目招标,构建企业“出榜”“评榜”+政府“发榜”+科研院校“揭榜”的机制。建立共建共享机制,完善联盟成员间的利益联结和分配机制,促进产学研协同创新效率。积极推动联盟实体化,适合以股份合资的方式实现实体化的要加快引导,适合以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方式实现资源整合的要给予政策支持。

  五是强化科研院所生物育种基础研究属性,完善生物种业科研成果共享机制。多措并举强化科研院所做好种质资源的收集、分析、挖掘工作,进行基础性、前沿性、公益性研究,并完善科研成果信息共享机制,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鼓励科研院所向社会公众公布科研成果和相关的知识产权信息,将生物种业科研成果转让给典型种业企业进行新品种培育,实现科研成果的开放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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